东宫。
宜春北苑前。
一轮红日划过精致的角楼,给高墙内洒下一片明亮的光晕。
挺立的楼榭宇阁,在阳光下光辉夺目,雕梁画栋,美轮美奂,檐牙高啄,错落有致。
一切,都好似一副华夏正统的山水画,诉说着古韵庄严。
然而今日,苑前的二十多顶毡帐,却突兀的出现,打破了原有的和谐。
那是标准的突厥帐。
五人为一落,分戟为阵,系幡旗。
一顶穹庐居于中央,帐前悬挂五狼头纛,在微风中徐徐飘扬。
嘈乱的鼓声中。
一百多名胡人打扮的男女,辫发椎髻,身着彩色舞衣,嘴里吱哇乱叫,寻橦跳剑。
人群中央,一鼎硕大的铜炉沸水翻滚,炉下的柴火熊熊燃烧。
“哈哈哈!痛快!”
李承乾看着眼前景象,兴奋的满脸通红,扭头举杯高呼:
“王叔到访,小侄欢迎之至,来来来,满饮此杯!”
“殿下客气了,喝!”
汉王李元昌也兴致高昂,一仰脖子,将烈酒一口闷下。
“呼——”
放下金樽,他脸色迅速憋红,长长徐出一口气,大叫一声:
“好酒!”
作为李氏子孙。
他也遗传了家族基因。
一张帅脸条线俊朗,加上诗书长期的熏陶,让他浑身散发着书卷之气,显得温文尔雅。
可偏偏,身处遍地胡服的此地,却又举止豪迈,当真是皇家贵胄,英武不凡。
“王叔,你来看看,我今日这场野宴,办的如何?”李承乾指着四周大声笑问。
“好!好极了!”
李元昌抚掌笑道:“说突厥言,及其所服,选貌类胡者,披以羊裘辫发,载歌载舞。。。。若不是提前所知,某还以为到了突厥领地呢。”
“哈哈哈哈!”李承乾得意的大笑,随口问道:“王叔可知,我为何如此畅快?”
“这个么。。。。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