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星南在众人的印象里,那就是不食人间烟火,是男神级别人物啊。
神仙怎么能入厨房呢。
然而,系着围裙的陆星南,身穿着家居服,一点没有违和感,依然帅气无边。
徐子淇夸张地说:"陆哥,你这是被小妹妹拿捏死了,你这一顿饭,我们吃得心里有些不安啊。"
唐桑双手合十:"必须得沐浴焚香,方能享受陆哥亲手做的晚餐,虔诚。"
"你们也觉得他做饭很好吃是吧。"千寻说:"他的厨艺,比外面的大厨还好,真的非常好吃。"
众人:"……"
他们这些凡人,哪有幸尝到男神做的饭啊。
"千寻,你招呼他们几个,饭菜一会儿就好。"陆星南说完进了厨房。
陆星南这句话的潜台词,千寻是这里的女主人。
几位好友又岂能听不出。
千寻还真拿出瓜子零食水果招待几位:"你们想吃什么,随便拿,别客气,家里很多零食,平常我喜欢吃零食,陆星南就买了很多。"
众人:"……"
他们觉得不需要吃零食,投狗粮就够了。
唐桑笑着问:"嫂子,你跟陆哥什么时候认识的,怎么就在一起的,我们对你们的爱情故事,特别感兴趣。"
徐子淇也附和道:"我也好奇,小妹妹,你怎么把高冷的男神拿下的。"
另一位朋友李浪说:"整个娱乐圈都在好奇。"
千寻挠挠头,她跟陆星南哪有什么爱情故事啊。
他们这是假的男女朋友,她不能穿帮啊。
千寻想了想,就把楼萦与万扬的故事照搬了:"是这样的,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,陆星南他被一群小流氓给围住了,调戏他,我碰上了,我仗义出手,出手打跑了流氓,他对我一见钟情,然后就对我死缠烂打,以身相许……啊,不对,没有以身相许。"
千寻反应过来说错了,连忙摆手。
楼萦与万扬的故事,是楼萦亲口跟她说的,当然,楼萦当初就是忽悠千寻的,千寻当真了,就这么说了出来。
千寻的否认,大有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。
几人面面相觑,似乎吃到了什么惊天大瓜。
这版本,确定不是弄反了
陆男神被英雄救美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