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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允熥也闻到了,那味道格外的香。
香味的源头是一家连招牌都没有的小饭馆,虽然没有招牌没有幌子,可是却带着烟熏火燎,最为鲜活的生气儿。
小店门口两口大铁锅,咕噜咕噜的开着,热气中带着诱人的香。
这时代的人一般都是两顿饭,此时正是下半晌的饭口。小饭馆里坐满了敞胸露怀的汉子们推杯换盏,大口吃喝。魁梧的店老板,不时拎着菜刀从后厨探出头,跟相熟的老客说说笑话。
爽朗的老板娘也不避讳,就在自家的店里亲手上菜收拾碗筷,门口一个半大孩子是小伙计,肩膀上搭着一条干净的毛巾,笑呵呵的卖力吆喝。
人生百态,世俗烟火大致如此。就像后世朱允熥常去的快餐店,吃惯了那里的味道,跟老板老板娘混熟了,就算是大酒店都不想去了。
见一行人过来,小伙计笑着快跑两步,点头哈腰的迎过来。
“老爷子,您用饭吗?”
小伙一开口,朱元璋顿时眉开眼笑,因为对方的话中带着淮音。
应天城是大明的都城,大明从朱元璋以下半数之上的达官贵人,都是出身草莽的淮人。曾有诗云,马上短衣皆楚客,城中高髻尽淮人。
所以自从朱元璋在建都应天府之后,城中淮地的百姓也多了起来,尤其是他们老家淮西那边,许多人拖家带口到了应天府的花花世界讨生活。
于是,朱元璋的话里也带上了家乡的口音,“都有啥吃地?”
“老爷子,咱们是老乡呀!俺们家是淮西人!”小伙计笑容更胜,把一张桌子擦了又擦,换了干净的茶水,站在边上笑道,“今天咱这小店儿有城外湖里新鲜的河鱼小虾米,有早上在集市上抢来的猪下水。”
说着,小伙计低声笑笑,“还有乡下庄子中送来几条大黑狗,俺家小馆子掌厨地是俺老叔,地道的定远县手艺!”
“那锅里就是狗肉吧?”朱元璋笑道,“来二斤肥点的,酒也打一壶。”说着,看看朱允熥,“大孙,你吃啥?”
“狗肉!”朱允熥心里好笑,“这要是后世那啥主义者知道了,还不骂死人?”
他爱狗,前世小时候也养过狗。他不会主动吃狗肉,但是别人若是吃,他认为也没资格去拦着人家。
再说,大多数人反对的是吃那些宠物狗,至于最为听话温顺的田园犬很少有人关注。
可是,这个时代若是有人说这东西不能吃,怕不是骂死,而是被打死。而且,淮地在饮食上有着悠久的传统。
“定远县的狗头,那可是淮西都出名。”朱元璋继续笑道,“当年你爷爷咱当和尚游历的时候,城里头那些有钱的财主老头,大早上起来就是吃肉喝早酒,哈哈!”
“当时咱在想,要是等老了,咱也能过上那种日子,有酒有肉。啧啧,给个皇帝老子都不干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