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最后,他好像也受伤了,手上都是血,分不清到底是谁的血。
那天之后,林清榆发烧了,接连三天没去看他。
白色房子里的男生伸长了脖子等那个小女孩,一直没等到。
就在他要放弃的时候,小女孩又来了。
这次,他们变成了好朋友。
不过,之后,男生又发病了几次,也弄伤过女孩,两人手上的血也糊在彼此身上。
每次,男生抓伤女孩,女孩回去都要发烧几天,等自愈后又来找他。
诡异的是,男生发病越来越少,他甚至能感受到身体在变好。
再后来,女孩给他修剪指甲,每次来都会带来毛笔和宣纸,让他从小窟窿伸出手,抓着他的大手写《心经》。
每写一个字,她都会耐心念出来。
她的声音很好听,好像有种神奇的魔力,教会他控制情绪。
她告诉他,每次有心魔要影响他的时候,就念《心经》。
就这样,在那个特别的暑假里,林清榆收获了这辈子唯一最要好的朋友——毛毛。
因为他身上有很多毛。
而陆勋却在那段暗无天日、差点要溺毙的年岁里,忽地被打开一束光,照亮了他的余生。
他还记得林清榆暑假要结束的时候,连着来跟他告别三天。
那三天都在哭,说很舍不得她。
再后来,他神奇地自愈了。
长出来的毛发掉了,容貌一点一点恢复回去。
等他完完全全对着镜子穿上西装那一刻,他发誓要用一辈子的时光,来守护那个女孩。
他知道她的名字,她叫林清榆。
再后来,他远远在陆延的生日宴上看到她,穿着小白裙,长头发,一眼万年。
天知道,他那一刻有多么想要把她占为己有!